宁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zjj000/20220110-00004 发布机构: 宁县住建局
生效日期: 2022-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县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县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住建系统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条,公告栏公开信息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0条,电视台等其他渠道公开1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局机关和政务大厅接待咨询群众300多人次,所咨询问题均得到满意答复。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件和政务热线反映事件108件,所有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单位的职能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机制健全。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措施到位。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编制和更新,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目前我局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良好,运行正常,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26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载体不足等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对住建业务类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敏感性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零。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