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01211-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01211-1)
因权利人刘岳芳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新宁路13号1幢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02591号,面积103.4平方米,该证书已于2020年11月13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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