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10227-00020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1-02-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10226-1)
因权利人马宏元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人民路8号1幢1单元3层3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03888号,面积75.8平方米)和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宁国用(2003)第1212号,面积为34.6平方米),证书已于2021年2月25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9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