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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20401-00025 发布机构: 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0330-3)

来源: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中国工商银行宁县支行保管不善,遗失张建鹏坐落于宁县和盛镇舒益家园3幢1单元不动产证明,证号:甘(2017)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23号,该证书已于2022年3月25日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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