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20519-00049 发布机构: 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2-05-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0520-7)

来源:宁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杨耀林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水利局家属楼1幢1单元3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国用(2003)305号)。该证书已于2022年5月12日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