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20811-00096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2-08-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0815-2)
因权利人庆阳市公积金中心宁县管理部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金都宁苑一期1幢1单元17层不动产证明(证号:甘(2018)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68号),该证书已于2022年8月5日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