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20811-00098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0815-4)
因权利人石发存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盘克镇杏洼村宅基地证书(证号:宁盘集用(2005)第1419号),该证书已于2022年8月3日在湘乐不动产登记所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自然资源局湘乐分局不动产登记所
联系方式:0934—5926498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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