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21008-00104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2-10-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20221008-2)
因权利人魏晓云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瓦斜乡刘坳村宅基地不动产证,证号:甘(2020)宁县不动产权第0004120号,证书已于2022年9月19日在新宁分局不动产登记所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自然资源局新宁分局不动产登记所
联系方式:0934—5926495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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