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30907-00075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3-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30908-3)
因权利人王关林保管不慎,遗失位于宁县新庄镇白店村三组不动产证,编号:甘(2021)宁县不动产权第0013610号,2023年9月4日在长庆桥分局不动产登记所申请遗失补发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县自然资源局长庆桥分局不动产登记所,0934-5926497)。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证。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