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40530-00028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4-05-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0531-1)
因权利人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县管理部保管不慎,遗失甘(2021)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61号、甘(2018)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89号、甘(2019)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78号、甘(2023)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426号、甘(2023)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625号、甘(2023)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586号、甘(2023)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522号、甘(2021)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57号证书,已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提交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0934-6718856)。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作废原证。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