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41114-0006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1115-2)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宁镇马坪新区金都宁苑4幢1单元3层303室不动产证遗失,证号:甘(2019)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7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予以作废。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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