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50228-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50228-8)
权利人王崇元(6228******74)、畅来艳(62282*******122)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宁镇人民路该路段家属楼2幢1单元301室的甘(2021)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225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之规定,予以作废。
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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