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50707-000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50708-1) 来源: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权利人张东录、宋小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宁县南义乡张堡村不动产证遗失,证号:甘(2022)宁县不动产权第002648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予以作废补发。 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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