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50731-000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50730-4)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权利人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县管理部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福邸二期不动产证明遗失,证明号:甘(2022)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81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予以作废补发。 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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