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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10227-00022 发布机构: 宁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1-0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决议

春荣镇张军平占地建设案

来源:宁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7月28日我局对春荣镇宁春村村民张军平占地建设情况依法立案进行了查处。并于2020年5月7日依法作出了对其占用的118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处以5元罚款共计处59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缴纳了罚款。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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