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10416-00031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1-04-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检查 |
关于对宁县正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7〕43号)文件要求,由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宁县正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8个砖瓦用粘土矿的方案及报告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934-6688556
附件:宁县正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
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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