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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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rzyj000/20221013-001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0-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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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二是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依法管理土地、矿产资源;

三是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

四是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检查、纠纷调处;

五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六是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七是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八是管理和规范测绘市场,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九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用途管制股、调查监测确权股、矿业权管理股、信访股、城乡建设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监督股、政策法规股9个股室;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宁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早胜分局、和盛分局、湘乐分局、新宁分局、长庆桥分局10个事业单位。

2021年底核定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60名;共有在职人员13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19人;退休人员11人,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65789239.23元,较上年减少47733620.53元,减少42.05%,主要原因是安排征地补偿费收入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69583166.65元,较上年减少28814739.88元,减少29.28%,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65789239.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45330.41元,占本年度收入的69.69%,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125495.85元,占本年度收入的29.07%。其他收入818412.97元,占本年度收入的1.24%。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69583166.65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5225.95元,占41.67%;项目支出40587940.70元,占58.33%。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82224.4元,较上年减少3793927.42元,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进度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789239.23元,较上年减少47733620.53元,减少42.05%,主要原因是安排征地补偿费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01840.23元,增长565.3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三权发证项目,农房调查项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宁县村庄规划编制费用,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69583166.65元,较上年减少28814739.88元,减少29.28%,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4192.40元,占2.3%,与年初预算增加270894.40,主要原因年内机构改革划转19人。

城乡社区支出23650702.85元,占3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97507.85元,主要原因追加征地拆迁补偿。

农林水支出30000.00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元,主要原因追加驻村工作队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298372.43元,占5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97466.43元,主要原因追加基础业务技术服务费支出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9898.97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9898.97元,主要原因古城墙治理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28995225.95元。其中:人员经费13346051.34元,较上年增加3267355.55元,增加32.42%,主要原因划转人员工资及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5311545.15元,较上年增加10337629.46元,增加194.63%,主要原因是追加三权发证、农房调查、村庄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等委托业务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9174.6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0337629.46元,增加194.63%,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实施的三权发证、农房调查项目、村庄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737701.5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744607.08元,固定资产净值3626094.44元。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1954.75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11954.75元。主要用于宁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1:50000)、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宁县高铁站片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宁县农村宅基地护庄地专项调查项目、宁县“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编制项目、宁县新宁镇等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本单位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1395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9%。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新庄初中操场、和盛加气站、和盛工业集中区、原宁县农机公司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电力设施拆迁、县城与高铁连接线工程、早胜镇和盛镇国家级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5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125495.85元,支出19125495.85元,主要用于新建新宁镇龙一小学扩建、春荣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处理、和盛镇马莲河流域修复工程、庆阳惠众工程建设、和盛民乐小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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