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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sz000/20230507-00022 发布机构: 早胜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5-0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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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早胜镇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早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23年早胜镇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紧急避险责任台账、防汛抗旱包村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6861011

附件1.2023年早胜镇紧急转移避险责任台账.xls

附件2.2023年早胜镇汛期预警信息员手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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