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31024-00023 | 发布机构: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0-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焦村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为:(1)依法行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2)制定镇政府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3)负责执行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4)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5)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6)与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7)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
焦村镇人民政府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股级党政机构;设置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焦村财政所,焦村镇红光社区,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核定编制数84个(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56个,工勤编制2个),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为11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15.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3.13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生活补助、取暖费、业务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5.4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1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15万元,占92.90%;项目支出228.34万元,占7.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1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13.12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生活补助、取暖费、业务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12万元,增长5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生活补助、取暖费、业务经费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6.59万元,支出决算为244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生活补助、取暖费、业务经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长官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临时救助等。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6.0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1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由于冬季和疫情等影响,致使未能按计划验收和结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居环境、农村改厕、和村干部报酬及村级办公经费等项目。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7.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18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生活补助、取暖费、业务经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4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435.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3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和抢险救灾。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焦村镇人民政府截至2022年年底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3887585.86元,累计折旧2386560.77元,净值1501025.09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原值2496419.44元,累计折旧1495303.27元,净值1001116.17元,通用设备原值955467元,累计折旧654648.59元,净值300818.41元,家具用具原值435699.42元,累计折旧236608.91元,净值199090.51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万元,下降80.2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万元,下降80.2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376.1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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