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30329-00058 | 发布机构: | 宁县档案馆 |
生效日期: | 2023-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档案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档案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与资料的安全。依法接收、征集、保管县级机关、乡镇(社区)、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和社会上散存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负责历史档案的开放和馆藏档案资料的接待利用,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编研、宣传工作,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提供利用咨询服务,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借鉴服务;
3、负责电子文件档案的规划、管理,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宁县档案馆是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档案管理股和宣技编研股3个股室,现有在职职工16人,遗属供养人员1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217.68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43.6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职工取暖费和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人增资等列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69.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48.62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同步增长。
(一)人员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169.06万元,同比增加43.60%,主要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职工取暖费和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人增资等列入预算。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8.32万元,同比增长1.2%(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同步增长)。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0.3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2602,全部为档案管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32万元,其中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会费2.17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车补6.3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1个项目,为档案管护费项目。依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档案局关于调整市州县区档案管护费标准的通知》(甘财教〔2013〕41号)文件要求,每年每卷3元标准核定,按照10.10万卷档案数量核定,资金30.3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馆藏档案的日常保管与保护工作,修复、抢救破损档案,实现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最大限度延长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寿命,促进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年末资金支出达到100%,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
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
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馆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18864.50元,年内购置通用设备1068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6920.00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886464.50元,其中:通用设备322941.00元,专用设备4420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19323.50 元。实际增加固定资产676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档案馆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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