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31020-00096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2年度宁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信访局属县委职能部门,依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赋予信访工作日常信访行政业务承办,群众日常信访业务受理、信访事项转交办和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能。同时,负责承办“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业务,具体有如下基本职能:
(1)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社区)、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单位和部门的信访工作;
(4)分析研判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及行政处分建议;
(5)总结、交流和推广全县信访工作经验;
(6)负责全县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等项工作;
(7)负责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制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宁县信访局属科级行政机关,现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科级干部及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7名;核定公务员编制6名,事业编制5人。较上年增加2人。信访局下设人秘股、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宁县信访接待中心四个股室,具体负责和办理日常信访业务。按照现有编制,设立办公室和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办理和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受理,转交办工作,同时对各类信访事项履行督查督办职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6.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39万元,增长60.7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2人、正常晋升增资、县级追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及中央下达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2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2万元,占90.28%;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9.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9.39万元,增长60.7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2人、正常晋升增资、县级追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及中央下达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9万元,增长60.7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2人、正常晋升增资、县级追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及中央下达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2万元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67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2人、正常晋升增资、县级追加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增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并增加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7万元,增长43.56%,主要原因是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②用途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增资支出;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2万元,增长57.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信访业务量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58万元、印刷费9.5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5.29万元、专用材料费2.86万元、工会会费0.73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3.77万元、维修费0.12万元、租赁费0.97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2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信访业务量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31.0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8.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38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评价了项目资金用途的规范性。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准确,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及2022年信访维稳专项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驻村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得到保障;二是有效解决了部分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保障,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项目共2个,结果均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宁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宁县信访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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