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fj000/20211229-00067 | 发布机构: | 宁县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公证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公证处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办理各类民事和经济公证事务,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机构设置
宁县公证处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宁县司法局,机构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编制人数5人。其中:主任2名,职员3名;退休干部1名,遗属供养1名。实有5人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35.35万元,比2021年减少2.67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代列未纳入单位预算等。其中:人员支出预算3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28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相应经费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32.07万元,同比减少1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代列未纳入单位预算等。按照2021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28万元,同比增加9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相应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我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共3.28万元。其中:办公费:1.19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8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55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 定了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 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险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故无此预算。
3、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无此项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19.9万元,净值7.2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3.89万元,家具用具净值:3.4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1.7万元,净值0.5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处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转移支付。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公证处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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