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aj000/20231019-00018 | 发布机构: | 宁县公安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公安局是隶属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直属行政单位,是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县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对策;组织、指导侦察破案工作,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涉油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和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侦破恐怖暴力案件,打击恐怖暴力犯罪组织;负责前来视察、来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局设20个机关科室: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监察室、审计室、信访室、情报中心、案管中心、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治安管理大队、看守所;18个乡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长庆桥派出所、新庄派出所、太昌派出所、和盛派出所、焦村派出所、平子派出所、良平派出所、中村派出所、米桥派出所、盘克派出所、春荣派出所、九岘派出所、金村派出所、南义派出所、瓦斜派出所、湘乐派出所、早胜派出所。全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712人,其中:在职人员658人、遗属供养人员32人、临时工2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895.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10.27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89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5.8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895.81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61万元,占95.71%;项目支出424.20万元,占4.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895.81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310.27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0.27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1.02万元,支出决算为915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0年科学发展观奖1246.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决算小于预算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缴纳失业人员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7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补助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9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63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5人及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54.40万元、津贴补贴3571.55万元、奖金1246.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56.14万元、退休费36.5万元、抚恤金25.81万元、遗属供养28.4万元。
公用经费188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51万元,下降22.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37.01万元、印刷费26.33万元、电费131.48万元、邮电费18.05万元、取暖费118.34万元、物业管理费93.42万元、差旅费243.13万元、维修费206.42万元、租赁费5.73万元、培训费5.5万元、专用材料费13.23万元、被装购置费3.13万元、劳务费164.13万元、委托业务费2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04万元、其他交通费203.37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37.01万元、印刷费26.33万元、电费131.48万元、邮电费18.05万元、取暖费118.34万元、物业管理费93.42万元、差旅费243.13万元、维修费203.42万元、租赁费5.73万元、培训费5.5万元、专用材料费13.23万元、被装购置费3.13万元、劳务费164.13万元、委托业务费2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04万元、其他交通费203.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51万元,下降22.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74.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培训费未支付。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4313.5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988.4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325.03万元,办公用房面积为38376.21平方米,价值为9613.32万元。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297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列支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2021年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列支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发生,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列支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公务接待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39%。通过对资金投入、资金管理、总体目标等进行绩效评价分析,达到促进实际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01.02万元,执行数为989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履职完成情况:聚焦风险防控,强化主动进攻,营造了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紧盯打防主业,提升综合效能,进一步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从严治警,强化作风锻造,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履职效果情况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创新理念、改革驱动、对标对表、真抓实干,扎实开展三大攻坚战,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队伍形象得到了不断提升,较好地履行了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绩效管理业务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采取自学培训、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暂未开展此项业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宁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汇总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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