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aj000/20231030-00019 | 发布机构: | 宁县公安局 |
生效日期: | 2023-10-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隶属于宁县公安局。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在市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6.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7.做好交通安全和交安委工作;
8.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9.落实交通安全保卫勤务,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交警大队内设综合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宣传中队、秩序巡查中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6个部门,下设早胜、和盛、新宁、长庆桥、盘克5个直属交警中队;焦村、平子、春荣、湘乐4个中心交警中队;太昌、新庄、瓦斜、南义、米桥、良平、中村、金村、九岘9个“所队合一”合署交警中队。
2022年底核定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0名;共有在职人员131人(行政人员1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16人),退休5人,遗属供养1人,较上年增加27人,主要是按照宁人社发【2022】142号文件划入27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15.7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5.53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07.72万元;二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公用经费减少支出253.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7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77万元,占99.87%;项目支出2.00万元,占0.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5.7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5.53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公用经费减少支出253.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53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公用经费减少支出253.25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0年科学发展观奖等315.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预算和决算数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1万元,支出决算为6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和决算数基本持平。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补助2.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72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27人及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0.83万元、津贴补贴490.14万元、奖金221.73万元、绩效工资57.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5万元、生活补助5.7万元等。
公用经费35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25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缩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0.61万元、印刷费18.94万元、水费6.86万元、电费31.34万元、邮电费10.81万元、取暖费36.32万元、差旅费24.83万元、维修(护)费8.91万元、租赁费3.01万元、被装购置费0.75万元、劳务费57.4万元、委托业务费22.34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福利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6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30.61万元、印刷费18.94万元、水费6.86万元、电费31.34万元、邮电费10.81万元、取暖费36.32万元、差旅费24.83万元、维修(护)费8.91万元、租赁费3.01万元、被装购置费0.75万元、劳务费57.4万元、委托业务费22.34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福利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25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部分支出当年未实现。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2524.8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65.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59.30万元,办公用房面积为1886.3平方米,价值为501.28万元。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执勤执法单位、用车为警用车辆,出警率较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2021年也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执勤执法单位、用车为警用车辆,出警率较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发生,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执勤执法单位、用车为警用车辆,出警率较高。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公务接待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主要评价了项目资金用途的规范性。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补助资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驻村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二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得到保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项目共1个,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附件2: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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