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庆阳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3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业集中区及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支柱产业和骨干工业企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监测和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指导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解决工业、通信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管和国防信息动员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信息产业规划,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四)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规划、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和工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六)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扶持自主创新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融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医药、建材、机械制造、原材料等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加强管理、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
(十)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现代物流业态发展规划,指导工业集中区和企业物流业态发展。
(十一)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盐业监管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盐业行业行政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
局长:巴汪峰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培训教育、纪检监察、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学习管理制度,组织日常业务学习;承办机关党务文电、档案、保密、信访、提案、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企业建设股。监测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强县”战略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服务协调;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现代物流业态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协调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负责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联系本县企业家协会;拟定全县消费品产业、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轻工、食品、医药、建材等产业发展;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相关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承担全县消费品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分析、监测、跟踪等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管。
(三)信息建设股。负责全县生产和制造系统信息化政策规划制定与实施;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全县重要通信设施建设及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通信市场建设和规范行业秩序;承办国防信息动员工作;承担全县大数据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大数据的标准体系,指导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促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开放。
(四)项目与创新股。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工业产业聚集发展的有关措施建议,指导工业集中区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核准和备案;负责工业行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产学研”结合、名牌产品培育等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非公经济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拟定全县装备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装备产业行业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装备产业项目管理、政策相符性审查、生产许可准入等相关工作任务。
(五)资源利用股。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开展工业领域循环经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项目培育、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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