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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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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辖区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本乡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协调政府有关机构、城市居民委员会、群众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服务主体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活动,改善弱势群体生活;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工作。

杨刚

焦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

宁县焦村镇焦村镇16号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71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