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村镇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承担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承担发展乡镇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宣传运营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开发。
王选峰
焦村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
宁县焦村镇焦村街16号
上午 8:30—12:00,下午 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71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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