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11229-000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现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8)承办上级政府、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宁县焦村学区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目前有六年制小学18所,教学点5所,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4所。全镇共有在职教职工(工资表)283名,小学生2341名,设137个教学班,幼儿403名,设35各幼儿班。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1961.99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9.44%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人员逐年减少,项目预算内容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8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4.39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项目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47万元(同上年相比主要是幼儿数减少,教育项目费用减少)。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856万元,同比减少11.04%,主要是人员逐年减少等因素。按照2021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绩效工资及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4.39万元,同比增长25.24%(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比例增加、单位取暖费标准增加、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非税收入经费。非税收入经费支出预算4.47万元。就是幼儿免保教费收入4.47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2.61%,减少原因是幼儿数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2年焦村学区涉及机关运行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区机关日常的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2021年我单位涉及预算绩效项目一个,为幼儿保育费专项资金4.59万元,学生资助金11.75万元,年末资金支付达到100%,项目均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宁县焦村学区无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项目,业务“三公”经费支出,特此说明。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7.2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4.74万元,专用设备16.17万元,图书48.4万元,家具用具81.12万元,房屋建筑物404.97万元,无形资产21.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宁县焦村学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和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各校经费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支出按照财经政策文件执行,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切实保障焦村学区各小学教学点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无政府性资金预算项目,特此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宁县焦村学区2022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特此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焦村学区
2021年12月2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