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cz000/20230208-00008 | 发布机构: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提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4、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工作,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5、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2023年我镇机构设置如下: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党政机构,设置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6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365.15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9.28% 。增加其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过渡性补贴、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全部纳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18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75.91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所及社区撤并,本年度无财政所及社区经费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189.23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9.28% 。增加其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过渡性补贴、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全部纳入预算。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75.91万元,同比减少3.35%(机构改革财政所及社区撤并,本年度无财政所及社区经费预算)。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我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1辆,年初预算公车交通运行维护费5万元。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共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2.8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6.08万元,专用设备5.82万元,家具用具20.87万元,房屋建筑物100.1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3年无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5.91万元,其中:办公费53.40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3.40万元,差旅费14.60万元,维修费15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26万元,福利费1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xlsx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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