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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jyj000/20220106-00003 发布机构: 宁县教育局
生效日期: 2022-01-0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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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县城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县城幼儿园2022单位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

3.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5.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内设机构

宁县县城幼儿园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保教处、保育处、总务处三个处室,开设大班、中班、小班共计14个班级。学校编制数:管理岗位0名、专业技术岗位56名;实有在职59人,其中:副高教师1人;一级教师18人;二级教师38人;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4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4.8万元,事业收入20.64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57.53万元,减少11.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代列部门预算未纳入预算管理,学生数量减少导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7万元,事业单位退休费12.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4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4万元,事业收入20.64万元)

(一)人员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386万元,同比减少69万元,减少15.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不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

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49.08万元,同比增长11.11万元,增加29.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园开设幼儿日托服务增加了一部分事业收入将纳入预算管理并且增加购买幼儿日托用具。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度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安排28.4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3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取暖费3.184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费0.7万元,租赁费0.2万元,培训费0.196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7.47万元,福利费6.6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1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无预算“三公”经费。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5.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3.1万元,专用设备55万元,图书3.4万元,家具用具33.38万元,房屋建筑物140.9万元,无形资产39.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预算采购12万元(LED电子屏设备5万元,日托班用具7万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代列,部门不做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宁县县城幼儿园部门预算表.xlsx



 

                                   宁县县城幼儿园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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