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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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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lcj000/20210816-00035 发布机构: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效日期: 2021-08-1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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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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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林草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思路;报批各项林草重点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的监督。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及“三北”造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指导全县国营场圃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集体、个体林场实施宏观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林地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管理林草地及野生动物资源。

5、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

6、负责林草系统的人事、劳资工作;管理全县林草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负责本系统财政、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协调指导全县的林业和草原科研工作;主管全县林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及林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落实局党总支、局务会议决策;拟定编发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办理文书、劳资、档案、信息、保密等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统计报表;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全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理论学习、思想和作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规划;筹集、管理各项林业资金,下达各项林业经费,做好资金决算;负责职工工资、离退休、供养人员的生活费及有关福利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接上应下,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3、林政稽查股。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制定审批全县森林资源经营方案和木材采伐限额;发放、管理木材采伐许可证和准运证;依法管理林地、林木及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监督全县基层各林业站的林业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

4、综合业务股。负责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编制林业项目预算及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全局各单位相关项目的汇总、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设计,制定全年项目实施日程安排,配合相关单位搞好项目的招标及验收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林业工作动态,编写林业信息简报。

5、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工作。

2020年底核定编制63名,我单位实有干部事业编制38名。在职64名,退休人员2名,遗嘱供养27人,临时工1人;其中在职人员中:公务员管理人员11人,事业人员56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68023424.11元,年初结转12833341.89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4354139.33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投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923682.22元,占本年收入88.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266400元,占本年收入11.35%。

2020年度支出60292897.32元,年末结转7730526.79元,较上年减少7953515.11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投入减少,2020年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170163.51元,占本年支出25.17%;项目支出45122733.81元,占本年支出74.83%。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730526.79元,较上年减少6400624.2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提前或超进度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190082.22元,较上年减少14222964.61元。主要原因林业和草原项目投入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292897.32元,较上年减少7822965.67元,主要原因项目投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25872.0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22074.96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2230.9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974.9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节能环保支出9614599.85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较年初预算增加12456896.15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及部分林业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农林水支出43539041.2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153.77元,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8903138.23元。其中:人员经费8410510.23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492628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401.3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401.3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62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3339019.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1230.79元,固定资产净值2218926.5元。本单位共有森林消防专用车1辆,价值299500元;无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3.75,结果为“优”。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黄土高原综合治理3个项目组织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6266400.00元,安排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2.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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