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责
全文检索

宁县婚姻登记处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登记工作方向。

二、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开展婚前教育,倡导文明婚俗。

三、负责办理全县城乡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发放结婚、离婚登记证书。

四、负责出具城乡居民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负责整理、保管婚姻登记档案,补发婚姻登记证书。

六、负责调处婚姻纠纷,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七、负责查处违法婚姻,撤销非法婚姻。

负责人:赵  洋

宁县婚姻登记处不设内设机构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1层(政务大厅)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0934-662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