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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zj000/20231027-00013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3-10-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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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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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及村(居)务公开工作。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乡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行政区划与地名信息的发布,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街、路、巷及门牌号码的设置。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民政服务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及下辖宁县社会福利院。现有职工3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0名,事业人员22名。比上年度减少1人,为调出人员。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292.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35.07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拨款增加,新增宁县养护院,乡镇综养中心等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28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82.48万元,占100.00%,较上年增加3954.93万元,增长20.31%,增加原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拨款增加和新增宁县养护院建设项目;上级补助收入22730.33万元,占97.62%;本级财政拨款收入562.15万元,占2.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292.48万元,较上年增加3954.93万元,增长20.31%,增加原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增加及新增宁县养护院建设项目。其中:基本支出562.15万元,占2.41%;项目支出22730.33万元,占97.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29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935.08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拨款增加,新增宁县养护院,乡镇综养中心等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6.05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支出增加,新增宁县养护院,乡镇综养中心建设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年初职工医疗保险预算财政代列,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为上级下达乡村振兴驻村补贴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1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23.79%,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职工差旅费、部分办公费未报销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租车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租车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24.17%,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职工差旅费、部分办公费未报销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车辆和大型设备占用情况。 2022年资产总计35.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35.83 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15.67%,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折旧。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本年收入1112.54万元,本年支出1122.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孤儿助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273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59%。对2022年度机关基本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2.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1%。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2022年发放农村低保36465人,农村低保对象中建档立评价结果为卡贫困人口21000人,救助特困人员1620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率达到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保障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率达到100%。农村一类低保标准提高到439元/人*月,二类低保提高到417元/人*月。三四类低保保持不变,分别为84元和5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571元/人*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470元/人*月。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自评结果达到指标值。

基本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了机关政策运转,原水电五局职工和新宁镇九龙村失地农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家庭收入难核实。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城镇居民由于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及我国传统的现金支付习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二是家庭经济状况难核定。目前,我国居民的信息公布在各行业部门及企业,分支网点数量众多,管理复杂,难以协调各方面的信息,致使低保对象的家庭财产信息无法核定,影响了低保对象的认定准确率。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加强收入核算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建立标准化的收入核算体系,减少操作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二是充分利用省纪委扶贫民生领域信息监督系统,对救助对象信息每月进行一次预审,进一步提高保障对象认定准确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财政支出各项目标全部完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均达到设定的目标值,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得到保障,机关基本运转得到保障,各类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宁县民政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xls

       3.宁县民政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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