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和实施农机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管理规章办法、作业和服务规范、技术标准。
2、根据全县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需要,引进先进适用农机具,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3、负责农机化的科研、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负责农机推广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机职业技能开发。
4、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工作,包括安全宣传教育、技术检验、年度检审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5、组织农机化生产,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参与全县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负责组织农机抗旱、防汛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6、负责县、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及新型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指导、管理、服务;负责协调农机维修、供应和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7、负责农机化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
8、负责农机化统计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发布农机科学技术、农机产品需求、质量以及有关农机化的政策信息。
9、负责农业机械化科技跨区域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宗宁
1、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单位党务、政务及文书处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干部考核、人事年报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会议筹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科教服务股。负责农机新机具的引进、推广和农机新技术的培训、示范;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进度及完成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监督指导;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及新型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负责农机化发展情况调查研究,拟定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主要农作物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及示范点建设;在重要农时季节负责农机具的调配,开展跨区域作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3、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建设和调查研究;负责全县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管理县内农机经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农田作业中发生的农机事故;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规违法行为整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及农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更新报废工作。
4、财务后勤股。负责单位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专项惠农资金申报、兑付工作;负责工青妇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五楼510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6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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