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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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2、承担全县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全县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指导工作;
6、承担全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批、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核发工作。
王国锋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室:负责全县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项减负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审计农民负担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涉农收费、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审核涉农收费文件,查处涉农案件,农民负担、收入监测,农产品价格监测、成本、效益分析等工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室: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村财务规范化运作,审计集体财务收支,监督检查财经法规的落实,负责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资产的评估与审计,培训农村财务人员,查处农村财务方面的信访案件。
3、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流转合同文本的制定、签订、监证,土地流转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利益关系协调、流转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
4、农村合作社建设指导室: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机构的成立,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督促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营,监督合作经济组织扶持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
5、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室: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来访群众接待及信访案件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监证,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纠纷的调解、仲裁;监督、审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确认无效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工作。
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六楼612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62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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