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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21116-00065 发布机构: 宁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22-10-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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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机械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

2、负责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机人才开发、培训。组织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等行业管理。

4、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机化统计工作,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6、负责农机行业项目资金争取、立项申请和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承办县政府和省、市农机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编委下达我局事业编制42人,机构下设局办公室、17个基层站。2021年底财政供养人员人108人,在职职工37人,离休人员2人,供养29人,退休人员40人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4092753.51元,支出合计14092753.51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当年收入增加4455923.87元,上升46.24%,主要原因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2021年资金共计500万元)、公务员车补、社保缴费等;支出增加4449103.87元,上升46.13%,主要原因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2021年资金共计500万元)、公务员车补、社保缴费等。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9275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2753.51元,占100.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92753.51元,其中:基本支出4891566.61元,占34.71%;项目支出9201186.90元,占65.2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92753.51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当年收入增加4455923.87元,上升46.24%,主要原因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2021年资金共计500万元)、公务员车补、社保缴费等。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092753.51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4449103.87元,上升46.13%,主要原因是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2021年资金共计500万元)、公务员车补、社保缴费等。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156.17元,占7.13%,主要为离、退休及遗属供养人员工资;卫生健康支出258738.60元,占1.84%,主要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农林水支出12829858.74元,占91.04%,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省、市资金)、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及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员补助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1566.61元。其中:人员经费4627747.11元,较上年增加659269.87元,同比上升16.61%,主要原因是系统将经费开支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救济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统计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含遗属供养人员)工资。公用经费263819.50元,较上年增加62372.50元,上升30.96%,主要原因是部分产生费用结转到2021年1月份报账,公务员车补计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及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6381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819.50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及维修维护费等。资本性支出28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62372.50元,上升30.96%,主要原因是部分产生费用结转到2021年1月份报账,公务员车补计入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394106.80元,年内新增固定资产28000.00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22106.80元,累计折旧335632.9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092753.51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202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610000.00元(中央补贴资金3610000.00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补贴资金1800000.00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省级资金900000.00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2021年资金共计500万元)等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全年支出财政拨款14092753.51元,总体执行率100.00%(附件2: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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