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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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30222-00006 发布机构: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生效日期: 2023-0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机械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

2.负责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机人才开发、培训。组织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等行业管理。

4.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机化统计工作,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6.负责农机行业项目资金争取、立项申请和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承办县政府和省、市农机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编委下达我中心事业编制26人(中心机关事业编制9人、基层农机站1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230.12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38.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39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38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补贴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805.00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390.74万元,同比增加40.73%,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等因素。按照2023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38万元(公用经费14.00万元),同比减少11.23%(主要为人员退休、人员调出等原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805.00万元。其中2023年提前下达专项资金800.00万元(2130122-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130104-县级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3年本单位预算机关运行经费39.38万元(含县级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00万元)。其中办公费6.75万元,印刷费2.11万元,水费0.6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差旅费5.4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工会经费4.31万元,福利费6.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2万元(含车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3个项目,项目实施及时,年末资金支出要达到100%,项目均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另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县级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目标均已按照具体用途设定,具体见附表13和附表14。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本单位已参加公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本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4.3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9.52万元,专用设备3.26万元,家具用具11.61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xlsx

                              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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