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责
全文检索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制定就业服务计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及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就业服务体系。

2、负责对全县劳动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负责社区就业工作,协调落实特殊群体就业困难人员摸底安置和再就业援助行动的有关政策;负责开展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外来劳动力、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及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法制道德、职业安全等教育培训;对在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劳动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安全等培训。

3、负责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对外劳务输出;负责对各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和乡镇劳务输出机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负责下达全县劳务输出计划,提供全县劳务输出的各项指标和考核数据;负责劳务项目考察、劳务市场开发及招工信息收集和发布;开展有组织输出和跟踪服务。

4、负责全县劳动力创业工作;根据全县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及实施劳动预备制的政策规定,拟定全县劳动力就业和创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评估、推介、认定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政策落实、管理服务和监督。

5、宣传和贯彻省、市、县关于创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确保小额贷款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提供信息咨询,并对其贷款资格进行审查;负责考察和推荐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负责审核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从事微利项目的认定;妥善保管借款者档案,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与贷款金融机构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信息,强化风险控制,对借款人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受理审核借款人的贴息申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6、宣传贯彻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为用人单位和择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负责人才市场建设,搞好人才储备,建好人才信息库,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及户籍落户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建珍

1、综合股。负责局机关工作计划、制度的拟定及综合性文件起草,接待、会议筹办、党务政务、对外宣传、计划生育、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及其它综合事务,协调各股室工作。

2、就业股。负责城镇劳动力管理、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就业促进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工作,人才信息库建设,《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报表统计上报及相关数据处理工作。

3、劳务股。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负责劳务输转、劳动力资源相关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指导乡镇劳务工作。

4、创业股。负责创业培训及创业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负责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项目库征集及创业项目库管理等创业相关工作。

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5楼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0934—66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