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拟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参保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档案管理,制卡发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查处等工作。指导乡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培训经办人员,并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3、负责编制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
4、贯彻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办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制度,预防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负责有关争议的复查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军宁
1、人秘股。主要负责办理机关日常事务及各项社会事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负责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来文收发、传阅、催办等;负责本局各种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工作,承办和督办会议决定的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重点工作及其它股室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考勤、业务及文书档案、票据、信息、信访、保密、财务、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及咨询工作。
2、参保登记股。主要负责办理各个险种的参保登记及保费收缴业务。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保费收缴业务;金保网络维护及系统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运转、维护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特殊群体信息维护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并对乡镇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
3、待遇发放股。主要负责办理各个险种的待遇发放及生存认定业务。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核定;按月编制基金支付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生存认定;临时代课教师养老补助、老放映员养老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登记、一次性清退及丧葬补助金发放业务;高龄补贴发放业务;双重领取待遇人员核查业务;指导乡镇养老保险办公室做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基金管理股。主要负责办理基金和票据管理业务。具体负责编制全县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统计报告;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业务的稽核,杜绝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与银行和财政对账及基金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内稽外核工作;负责编制基金年度收支计划;认真组织基金财务核算;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负责做好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与财政、银行的资金衔接对账及票据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6楼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0934-6624190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