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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11011-00080 发布机构: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1-10-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险

宁县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来源: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2021年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将于10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年审)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在宁县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1年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创业证年审的;

2.已注册营业执照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对离校 12 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乡镇(社区)申请,经乡镇(社区)、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申请所需资料:1. 宁县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个人);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楚、头像可辨);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第2、3、6页复印件;4.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5.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所需资料:1.宁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企业);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补贴申报花名册;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受理地址:宁县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402室

联系电话:0934-6623153


附件:1.宁县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个人).docx

          2.宁县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企业).docx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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