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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50929-0007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宁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鼓励我县自主创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积极创业,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精神,决定开展宁县2025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宁县户籍,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宁县境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以申报时间为准)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

贴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以前年度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人员需提交书面创业补贴申请,由经营所在地乡镇(社区)统一审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案,本人报送县人社局401室审核资料完整性,县人社局负责协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劳务工作局、社会保险局核实人员类别等信息。

(二)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 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逾期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宁县集中办公区4号楼401室审核资料。

四、申报所需资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返乡入乡农民工证明(由乡镇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与申请人一致)、“三合一”实景照片、宁县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社区)要安排专人配合县人社局对本辖区申报对象营业场地的实地查看,并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申请补贴人员申报的营业执照真实性及是否为首次创业进行审查。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配合审查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身份是否真实。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审核返乡入乡农民工身份是否真实。工县人社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严格审定、进行抽检,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照规定发放。县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资料真实可靠,若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卢贤亮   0934-6629511

附:附件1 宁县2025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表.docx

      附件2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3 宁县返乡入乡农民工证明.docx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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