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rsj000/20210817-00068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16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办理县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县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金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受县人社局委托承担县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还个人账户支付、社会保险稽核;
(3)承担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管理和支付;
(4)承担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和管理;
(5)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管理和支付;
(6)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季度、月财务报表及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社保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稽核基金股、信息财务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宁县社保局现有编制15名,实有在职职工2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55837.40元,支出总计18635837.40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95896.40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增加。支出增加2175896.40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215583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55837.40元,占100%。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8635837.40元,其中:基本支出4605837.40元,占27.71%; 项目支出14030000.00元,占75.29%。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20000.00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155837.4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5896.40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5199.4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4010000.00元及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及业务经费等。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635837.40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2175896.40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5199.4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及业务经费等。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15837.40元,占9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5199.4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及业务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5837.40元。其中:人员经费4386728.82元, 较上年减少536688.0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公用经费219108.58元,较上年减少207415.56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至2019年公务员车补资金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108.5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207415.56元,减少48.63%,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至2019年公务员车补资金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8635837.4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0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5%。(附件2:宁县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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