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机构职责 机构负责人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安排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工作并对全县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全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及全县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工作。 局长:李文洲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不设内设机构 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934-662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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