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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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水利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相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六)负责落实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县域河流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水旱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日常防治、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库、塘坝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县水资源信息公报。
(八)负责全县水利行业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
(九)开展水务方面科技工作。负责水务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推广;负责水务服务体系和科技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务统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先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旱灾害日常防治、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3.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问题,应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协商一致。
党组书记、局长:师永春
(一)人秘股。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保密、信访、接待、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各类综合性文件,审核其它各类文件,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工、青、妇、团等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助机关党组织抓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单位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办理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资等财务工作;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拟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组织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报批、审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水系的开发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对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负责编制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库区移民工作及全县水务统计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及养护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水利从业人员的工作指导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落实全县水利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
(四)水政水资源股(节水办)。负责全县水事政策研究、水事体制改革、地方水事法规拟定、监督、检查,承担行政许可、征收、处罚等职责。办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取水许可、河道采砂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河流沟道的管理、巡查、检查,保证河道整洁。承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业务。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实施非工程措施及山洪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指导;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负责申请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并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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