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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昌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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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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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二、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提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四、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工作,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灾、教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长:权宁峰


宁县太昌镇党委、政府设5个党政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党建工作办公室

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生态环境办公室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太昌镇昌盛路16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党政办:0934-6675266

政务服务中心:0934-6657266

司法综治调解:0934-6657266

干部纪律监督:0934-6657266

扶贫办:0934-665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