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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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yjrj000/20230208-00002 发布机构: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来源: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它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军供服务保障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拨款公务员管理单位,隶属于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其中:局机关5个行政编制,现实有3人。烈士陵园事业编4人,现实有4人,服务中心编制7名,现实有9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888.67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了37.9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工作人员及抚恤金支付人员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58.73万元,比上年74.7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2%。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3.98万元,(同上年预算12.2558万元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及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715.15万元,55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58.15万元,同比增加28.39%,主要是上级专项增加,未纳入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158.73万元,比上年74.7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主要是调入人员较多,各类社保缴费未纳入增加预算,人员工资变动、增资等因素。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3.98万元,(同上年预算12.2558万元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及工会会费福利费预算增加(公用经费、工会会费、福利费等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715.15万元,其中进藏兵一次性奖励35万元;兵役优待金县级配套316万元;政府安排工作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生活补助9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198万元;退役军人1-4级伤残及5-6级精神类伤残护理费17万元;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7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5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23.1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98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含印刷费、邮电费等),差旅费1.5万元,工会会费2.09万元,福利费1.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6个项目。资金715.15万元,年末资金支出达到100%。项目均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6.6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83.74万元,专用设备0.33万元,家用家具29.69万元,通用设备12.03万元,无形资产0.85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部门预算表.xlsx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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