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gj000/20211229-0007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宁县图书馆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图书馆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图书馆是一个专门收集、整理、保存、传播文献并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和科研机构。主要职能是: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 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为有了图书馆这一机构,人类的社会实践所取得的经验、文化、知识者得以系统地保存并流传下来,成为今天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
(2)开展社会教育。现代社会,图书馆成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了更多的教育职能。
(3)传递科学情报。传递科学情报,是现代图书馆的一个重要职能。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成为图书馆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的物质条件。
(4)开发智力资源。图书馆承担有人才培养的职能。另外,图书馆作为一个文化教育机构,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第五种功能。
(5)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内设机构
宁县图书馆隶属于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7个科室(阅览室、流通部、采编部、辅导部、资料部、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支中心)。人员编制8个,实有人数9人,在职人员9人(其中:管理八级3人;管理九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62.69万元,和上年(89.48万元)相比减少29.94%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财政代列,未纳入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5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88万元(同上年预算6.99万元)减少15.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经费核减,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56.81万元,同比上年(64.49万元)减少11.9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费部分财政代列未纳入预算。按照2021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5.88万元,同比上年(6.99万元)减少15.88%。主要是单位业务经费核减。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84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35万元;30202印刷费0.27万元;30205水费0.07万元;30206电费0.2万元;30207邮电费0.18万元; 30211差旅费0.9万元;30213维修费0.27万元; 30216培训费0.045万元;30226劳务费0.045万元; 30228工会会费1.1218万元;30229福利费0.982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0.45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21年已参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我单位保留业务用车一辆。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因业务用车暂时未运行,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测算,最终以实际接待数为准。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期末固定资产金额130.6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7.75万元,专用设备0.7万元,图书26.98万元,家具用具9.99万元,房屋建筑物30.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25.2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2个货物类项目,涉及资金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社保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图书馆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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