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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wjj000/20221014-00034 发布机构: 宁县卫生健康局
生效日期: 2022-10-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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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来源:宁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10月8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F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宁县人民医院等29所医疗卫生机构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共29个单位。

2、机构设置: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其余27家医疗卫生机构为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宁县卫生健康局,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

3、人员情况:宁县卫生健康系统年末实有人数942人,其中:在职人员939人,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2名;供养人员55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表三: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表四: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表七:F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表九: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收入总计214105989.98元,支出总计215766700.4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989442.74元,增长13.54%,原因为增加了系统内县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数据。支出增加30650153.16元,增长14.2%,原因为增加了系统内县直单位财政拨款支付数据。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收入合计21410598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63005989.98元,政府性基金5100000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支出合计2157667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59017.79元,占总支出51.75%; 项目支出104107682.61元,占支出48.25%。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9400 元,较上年减少1774681.52元,原因为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4105989.9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89442.74元,增长13.54%。原因为增加了系统内县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数据。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5766700.4元,30650153.16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数减少和财政资金保障及时到位。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5766700.4元,其中:(1)基本支出:111659017.79元,占总支出51.75%,比2020年增加7368029.49元,增加6.59%,原因为发放了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2)项目支出:104107682.61元,占总支出48.25%,比2020年增加25526205.19元,原因为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按功能分类支出说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782506.01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39元;农林水支出3060000.00元;其他支出51000000.00元。

经济分类支出说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653382.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62279.7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746020.05元,资本性支出79105018.3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659017.79元。其中:人员经费96549562.32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5109455.47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49990.76元,比上年减少7781630.0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390.76元,公务接待费8944.0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9600.0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00.0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0390.76元。
    公务接待费8944.0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7589.9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县卫生健康系统办公用房面积96717.77平方米,价值为1******095.21元;办公用房面积13178.1平方米,价值为19426884.88元;业务用房面积76256.6平方米,价值121891123.18元;其他用房面积7283.07平方米,价值8465087.15元;共有车辆4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7756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07765.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9800.00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9个项目38592145.01元,分别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3653376.00元、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837600.00元、中医药专项373600.00元、在、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金4738599.12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4073168.19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资金4872522.76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9326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18811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29578.94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1000000.00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8668900.00元,增长95.42%,主要为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XLS

附件2: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计划生育事务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在、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金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中医药专项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3:2021年度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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