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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wjj000/20230207-00035 发布机构: 宁县卫生健康局
生效日期: 2023-0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公示

来源:宁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县人民医院等29所医疗卫生机构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共29个单位。

(二)内设机构

宁县卫生健康局是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辖29个医疗卫生机构: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属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长桥等23所乡镇卫生院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地病办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47402.07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25.01% 。增加其的主要原因:单位提前下达2023年上级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纳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9614.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8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19.43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补贴调标增加),项目支出预算3257.91万元(同上年相比主要是增加了单位提前下达2023年上级专项经费)。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9614.53万元,同比增加25.01%,主要是将人员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增人增资、取暖费、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了预算。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319.43万元,同比增加5.18%(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补贴调标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257.91万元。其中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计划生育县级配套项目)619.20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项目)98.17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78.48万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85.00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23.56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4.00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65.00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4.50万元(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

(四)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8个项目。资金3257.91万元,年末资金支出达到100%。项目均要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度我系统机关运行经费3194314.52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194314.52元。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测算,最终以实际接待数为准。我局承担全县卫生健康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接受上级部门会计质量检查、卫生专业技术类考试考务等工作。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193.0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5154.64万元、年终公务用车(救护车)保有量为49辆1176.1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系统本年度预算采购金额14364.26万元,均为货物类,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系统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我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我系统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3年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xlsx

                                                                                   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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