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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wjj000/20231026-00090 发布机构: 宁县卫生健康局
生效日期: 2023-10-26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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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宁县太昌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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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是根据《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县县委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的,主要职责是: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

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是全额财政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宁县卫健局,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领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立工作科室,主要有:

1.办公室  2.住院部  3.门诊部  4.护理部  5.化验室  6.功能检查科  7.医保办公室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9.其他功能服务科室

2022年年末本单位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事业人员16人,工勤3人,市招护理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供养人员2名,长期临时工25人,年末共实有人员4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1.7万元。上年结余0元,总计收入431.7万元,支出总计43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支付及时,上年无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0万元,占100.00%;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0万元,占51.36%;项目支出210.00万元,占48.64%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支付及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1.70万元。上年结余0元,总计收入431.70万元,支出总计431.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增加,支付及时,上年无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01万元,增长60.0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6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财政代”。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22万元、津贴补贴49.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3万元。公用经费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3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9.32万元,公用经费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净值为550.4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9.18万元,专用设备32.73万元,家具用具13.76万元,房屋建筑物376.32万元,无形资产18.5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64%。分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5.19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81万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附件2: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3: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 2022 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表;附件4: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表;附件5: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等2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19万元,执行数为19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1万元,执行数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单位2022年度项目全年支出76.65万元,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数100分,结果为“优”。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加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绩效管理。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支出合计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万元,占51.36%;项目支出210.00万元,占48.64%。

1、履职完成情况

我院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院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卫生健康支出,保障卫生健康事业正常运转;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

2、履职效果情况

我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盘克镇中心卫生院决算表.XLS

附件2: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4: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5: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国家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6: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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